对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处居住、无自救能力或自救能力较弱的农村低保户中的特困户、严困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北票市实行财政补助建房,保障农村低保户安居。一是对无自筹自建能力且家庭居住危险房的特困户,新建住房平均每户补助10000元,其它新建住房每户补助6000元。二是对维修房平均每户补助2500元。同时各乡镇、村按新建每户不低于1500元款物的标准进行补助。新建住房为砖混结构,新建房户,2口人以下的,每户建房2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3口人以上的,每户建房3间,建筑面积70平方米。2007年,北票市计划完成650户农村低保户家庭危险房改造任务,解决农村特困户和严困户住房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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