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文)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日前2007年度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已经全部完成,2007年度核减各地申报用地总面积31.81%。与2006年度相比,农用地转用减少了9.93%,占用耕地减少了17.13%,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是占用未利用地。
据统计,2007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审批遵循了从严从紧、总量控制、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经审查,对其中23个省(区、市)47个城市申报用地规模偏大予以核减,申报的用地总面积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减少31.81%和24.56%。城市申报用地结构,按照规划用途审查,适度核减工业用地,重点保证居住用地。2007年度核准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工业仓储、居住和特殊项目建设,各项用地分别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24.56%、18.23%、17.34%、39.14%和0.72%。在居住用地中,重点保证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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