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今年全面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按人均筹资100元标准设计补偿方案,并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补偿方案。同时,朝阳市新农合工作有较大调整,筹资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增加,报销病种增加,报销门槛降低,增加了门诊统筹,取消了家庭账户。
2006年朝阳市人均筹资标准为46元,2007年50元,今年提高到100元。100元中,农民与往年一样自己只需出资10元,其余90元由国家、省市各部门补助。
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住院统筹基金占70%,门诊统筹基金占30%。住院统筹基金用于参合人员住院报销,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普通和慢性病门诊报销。门诊统筹基金的50%(15元/人)用于在定点的村卫生室消费,并以家庭为单位捆绑使用,全体家庭成员共享,但结余不转下年;门诊统筹基金的另50%(15元/人)用于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消费,报销比例由县(市)区确定。
全市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报销模式,取消家庭账户基金,原家庭账户继续保留并使用,看门诊时要先用家庭账户资金支付医药费,家庭帐户资金用完后,再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今年全市统一起付线标准:在乡、县、市、市以外医院就医分别按50元、100元、300元、500元起付。全市统一报销封顶线标准为3万元。全市统一报销比例,在乡、县、市、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别按70%、60%、50%、40%比例报销,各县(市)区根据统筹基金情况可上、下浮动5%,自行确定。
另外,对患法定传染病、精神病在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传染病专科病房、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的参合人员按70%报销;住院分娩的定额补助标准为300元,有高危因素的异常分娩按一般住院报销标准报销;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或定额补助标准由县(市)区根据病种、医药费负担水平和资金情况确定。已参合的家庭在缴款期限后出生的子女可随其母亲享受当年新农合待遇。
全市逐步使用统一用药目录和转诊程序。今年县、乡、村级医院统一使用省、市制定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市及市以上医院使用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全市统一执行省、市规定的疾病报销范围,除正常的报销范围外,把无第三责任方的外伤和医疗负担较重的大病、慢性病纳入报销病种。今年将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衰竭尿毒症期、糖尿病(Ⅰ、Ⅱ型)、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心力衰竭(Ⅱ级以上)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在县域内参合人员自主就医的基础上,取消到朝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转诊手续,到朝阳市以外就医在县及县以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现在,国家对农村合作医疗非常重视,投入的力度也越来越大,筹资水平提高后,补偿的比例相应提升,老百姓的受益程度也大幅提高。新的补偿标准的实施确实是一项利民、惠民、便民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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